2020年2月26日上午,遂溪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五十八次會議,會期半天。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蘇琛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撤銷遂城鎮(zhèn)設立遂城街道和附城鎮(zhèn)方案的議案,表決通過了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同意縣人民政府撤銷遂城鎮(zhèn)設立遂城街道和附城鎮(zhèn)方案的決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縣人大常委會關于表彰優(yōu)秀代表議案建議和先進辦理單位的決定、關于召開縣第十六屆人大第七次會議的決定、關于列席縣第十六屆人大第七次會議人員范圍的決定。
會議討論和修改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交縣第十六屆人大第七次會議通過的十三份文件[大會議程(草案)、大會日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主席團常務主席名單(草案)、執(zhí)行主席分組名單(草案)、副秘書長名單(草案)、計劃預算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草案)、議案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草案)、各代表團正、副團長建議名單、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民生實事項目票決辦法(草案)、代表提出質詢案或詢問的有關事項(草案)、代表提出議案截止時間的決定(草案)]。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代縣長駱華慶同志《關于提請審議鄭輝同志任職的議案》、縣人民法院《關于提請沈建平等同志職務任免的報告》、縣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林洪澤同志辭去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職務的決定(草案)》,并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任命鄭輝同志為遂溪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任命沈建平同志為遂溪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任命林景華同志為遂溪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任命李康君同志為遂溪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任命莊麗清同志為遂溪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接受林洪澤同志辭去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代表變動情況及新當選代表資格審查的報告,表決通過了關于代表變動情況及新當選代表資格審查的決議,確認駱華慶、陳正中、陳燕清、洪文澤、王武慶、羅允升、岑志東、陳懷東、袁慶等9位同志的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資格有效。
出席會議人員(24人):蘇琛、江濤、黃潔、姚德、陳日勝、孔波、楊靖華、歐學雄、陳霖、陳珍、蘇廣培、陳華興、陳達、王磊、翟義、黃高梅、卜小明、陳秋怡、楊歆穎、梁廣仁、陳武、陳春燕、鄒嬋、周金光。
請假人員(6人):韓永紅、潘松海、暴小江、朱月明、黃任遠、李親。
列席會議人員: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呂漢武,縣紀委常委、監(jiān)委委員林國球,縣人民法院院長李非白,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筱嫻,縣府辦副主任許華榮,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盧志軍,縣人社局副局長冼國福,各鎮(zhèn)人大主席,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副科級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