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遂溪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李光焰為遂溪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詹敏志為遂溪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陳其潤為遂溪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洪宇翔為遂溪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李康君為遂溪縣人民法院城月人民法庭副庭長,免去其遂溪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wù)中心)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王燕青的遂溪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綜合辦公室主任職務(wù);
免去唐權(quán)學(xué)的遂溪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一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陳尚保的遂溪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免去陳筱嫻的遂溪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